南昌大学影视艺术研究中心荣获校级“青年文明号”荣誉称号

2010-05-31

    胡辛教授

 

    5月31日上午,在南昌大学团委组织召开的三届四次全体委员(扩大)会议上,南昌大学影视艺术研究中心被授予南昌大学2009年度“青年文明号”荣誉称号,接受校领导和校团委领导颁发的“青年文明号”牌匾。

    此次校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工作自去年4月启动以来,根据学校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工作的要求,南昌大学影视艺术研究中心积极申报,认真开展创建工作。内强素质、外塑形象,严格创建标准,立足于提高青年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,突出青年特色,争创一流业绩。通过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,充分展示了青年集体的良好精神风貌,最终通过了校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工作考核小组的考评。

    “青年文明号”是以青年为主体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,体现高度职业文明,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、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。在此次2009年度校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的评选活动中,全校共有十五个集体获此殊荣。